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房培志同志任市政协机关党组成员;
岑一平同志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孙岳追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
王建波同志任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党组成员,免去市统计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
赵录平同志的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委员职务;
孟祥忠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委员(挂职)职务;
朱玉峰同志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挂职)职务;
高艳秋同志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
陈祥功同志的市商务局党委委员(挂职)职务;
王筱萍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职务;
沈林绒同志的市政协机关党组成员职务;
马秀伟、田浩同志的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挂职)职务;
鲁统军、李晓辉同志的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党组成员(挂职)职务;
顾通建同志的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职务;
宋亚男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上述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2017年12月1日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15日
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