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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慈溪市橡胶制品加工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 慈溪政府网  日期:2018年01月08日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慈政办发〔2017〕17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慈溪市橡胶制品加工行业污染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365日博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慈溪市橡胶制品加工行业污染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橡胶制品加工行业的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非法加工户的滋生,全面巩固省级生态市的创建成果,促进我市橡胶制品加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慈党办〔2017〕2号)、《365日博关于印发慈溪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2014—2017年)的通知》(慈政发〔2014〕46号)等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气十条”的精神,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转型一批”总要求,坚持重点突出,重拳出击,重典治污,深化源头治理原则,深入开展橡胶制品加工行业专项整治,为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二、整治目标和标准
  (一)整治目标:
  1.所涉企业做到完善环保手续、废气规范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依法依规处置等要求。所有整治企业做到一厂“一册、一方案、一责任人、一验收、一销号”。
  2.对未经环保审批且无法补全环保审批手续的橡胶制品加工企业一律取缔或关停。
  (二)整治标准:
  1.补办整治环评审批手续:根据我市实际,参照我市建设项目“三同时”清理整治相关文件(慈政办发〔2014〕219号文)等要求补办整治企业环评审批手续。
  2.提升工艺装备水平:企业应实施清洁生产改造,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3.强化废气等污染物防治:要求企业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等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废气等各类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标准。
  4.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企业环保日常管理,建立完善各种环保管理台账。鼓励企业开展ISO14001等体系认证。定期开展环保工作培训,增强污染物处理设施操作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排查发动阶段(2018年1月30日前)
  1.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整治目标、工作步骤、责任措施。
  2.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各镇(街道)、管委会(产业平台)对辖区内橡胶制品加工行业的基本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将排查结果进行梳理分类,形成整治名单。
  3.广泛宣传发动:召开整治动员会,多途径、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分类整治阶段(2018年2月至2018年8月底)
  各镇(街道)、管委会(产业平台)在前期调查摸底基础上,分类指导整治名单内的企业对照整治标准自行开展整治提升。
  1.对涉及违法建筑的橡胶制品加工企业,其违法建筑发现一家拆除一家,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拆除工作。
  2.对未经环保审批且无法补全环保审批手续的橡胶制品加工企业,发现一家取缔一家,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取缔关停工作。
  3.对环保手续齐备的企业,督促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治提升,对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
  4.对未经环保审批但符合环评审批手续补办条件的,责令企业停产整治,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对故意拖延或拒不办理审批手续的,依法予以取缔。
  5.对拒不整改的违法企业,由属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实施强制关停。
  6.对具有一定资金实力并由产业转型意愿的企业,积极引导其向环境污染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兴产业转型发展。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8年11月底前)
  1.由各镇(街道)、管委会(产业平台)组织对完成橡胶制品加工行业整治的企业进行验收,按要求填写《慈溪市橡胶制品加工行业污染整治验收表》。市级层面采取抽查的形式对各镇(街道)、管委会(产业平台)橡胶制品加工行业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2.各镇(街道)、管委会(产业平台)全面总结橡胶制品加工行业整治工作经验,并以此为契机完善辖区环保管理机构,健全村、社区环境监管网络,着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行业整治成果,及时上报整治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橡胶制品加工行业整治工作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各地小城镇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关乎民生的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橡胶制品加工行业整治工作,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真正把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要一把手亲自来抓,建立健全整治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强化考核。成立橡胶制品加工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董维波、副市长周阳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罗烈、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丁香林、市环保局局长郑松华、市经信局局长龚激红任副组长,市环保、经信、市场监管、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改革、规划、供电等部门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环保局,统筹协调整个整改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本次整治牵头工作,负责依法开展企业项目环评审批等工作,指导配合属地政府做好违法排污的橡胶制品加工企业的查处工作。
  市经信局:负责督促指导企业淘汰上级明确的落后产能(设备),做好企业相关立项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营业执照的登记注册工作;配合属地政府做好无照橡胶制品加工企业的查处、规范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配合属地政府做好橡胶制品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存在“三合一”等消防火灾隐患的橡胶制品加工企业的查处、规范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属地政府做好联合执法工作,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超出批准用地面积占用土地的橡胶制品加工企业。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属地政府做好联合执法工作,负责查处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已经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土地使用证,但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橡胶制品加工企业的违法建筑。
  慈溪供电公司: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配合停送电工作联系函和自身工作职责,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停电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为整治工作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整治工作的统筹实施,组织对本辖区橡胶制品加工开展地毯式排摸,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杜绝瞒报漏报;组织协调开展属地联合执法工作,对整治企业开展验收工作;完善环保管理机构,健全村(社区)管理网络,指导村(社区)初步建立橡胶制品加工企业统一管理机制。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员。联络员每月月底前向橡胶制品加工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进度情况。
  长河镇作为橡胶制品加工行业较为集聚的地区,为本次整治工作的重点镇,必须提前规划小微企业园区建设,先行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做到样板先行,以点带面。
  (三)分类处置,疏堵结合。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改造提升、规范管理、查处取缔,多措并举,确保专项行动与社会稳定统筹有序推进,如期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四)加强监管,构建长效。加强橡胶制品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动态管理,把整治企业纳入双随机抽查范畴,不定期开展抽查,严防非法加工企业反弹,切实巩固整治成效。

  附件:1.慈溪市橡胶制品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2.慈溪市橡胶制品加工行业污染整治验收表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365日博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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