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市委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指示精神,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计划;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指导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指导市直机关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3、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参与管理市直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4、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5、做好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有关任免和培训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组织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6、指导市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参与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案件查处工作。
7、指导市直机关工作、团工委、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
8、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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